返回
丝路资讯
西安海关出台支持中欧班列发展16项措施
2020年3月9日

 

       记者6日从西安海关获悉,西安海关制定了《海关支持中欧班列发展的措施》,从优化监管模式、着力培育帮扶、拓展多方合作、推进制度创新、创新科技应用五个方面,细化提出16条具体措施,支持中欧班列发展。

 

       西安海关将促进多式联运业务发展,支持开展以中欧班列为纽带的多式联运业务,进一步拓展业务覆盖范围;允许中欧班列货物通过多程转关办理海关手续,加强中欧班列运输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对接。允许企业自主选择通关模式。除按规定需在进境地口岸实施检疫外,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口岸或属地办理中欧班列货物的通关手续。

 

       同时,西安海关将支持中欧班列拓展业务范围。充分发挥进境粮食和肉类指定监管场地作用,增加产品进口种类和数量。支持整车进口口岸做大做强。支持利用中欧班列开展跨境电商、快件运输业务。增加沿线国家快件境外合作方备案,促进新业态发展。

 

       支持陕西企业“走出去”。加强对出口食品企业的指导,积极向总署推荐符合要求的陕西企业在沿线国家注册。为企业提供海关检验检疫技术支持,帮助企业应对国外限制性贸易措施,促进关区特色和优势产品开拓沿线国际市场,强化班列辐射带动作用。

 

       此外,西安海关还将拓展多方合作,促进大通道建设。西安海关将强化与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、阿拉木图州、东哈萨克斯坦州国家收入局的联络机制,进一步畅通联络官渠道,围绕信息互换、监管互信、执法互助等方面探索建立畅通合作机制。推进沿线自贸伙伴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,组织开展沿线国家原产地证书退证查询。

 

       西安海关也将强化与相关兄弟海关联系配合,实现“长安号”中欧班列与海上丝绸之路、西部陆海贸易新通道的对接,形成贯通南北、连接东西的新格局。

 

       此外,将与国际港务区和铁路部门紧密配合,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中欧班列货物集结中心,探索在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开展组货业务,释放中欧班列运能。

 

       数据显示,2020年1月至2月,中欧班列长安号从西安往返俄罗斯、德国、白俄罗斯、比利时、波兰、匈牙利、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共开行360列,日均开行6列,开行量在全国各省(区、市)列首位,同比增长1.95倍,呈现逆势增长态势。

 

来源:中国新闻网